夏日伏天,三十多度的气温与迎面滚滚而来的热浪。或许坐在凉爽的办公室,吹着空调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情。今天小编看到我们敬爱的民警同志们却顶着火辣的太阳与滚滚的热浪将整治摩托车不戴头盔与非法安装遮阳、遮雨伞的热度和力度有增无减!
或许您已经习惯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习惯了在摩托车上安装遮阳、遮雨伞,但是这种危害自身与他人行车安全的行为要及时杜绝,彻底的改掉这种自杀式的骑行方式!为了摩托车乘司人员的安全,请佩戴好摩托车头盔,取消遮阳、遮雨伞,拒绝自杀式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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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综治办来凤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倡导文明出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摩托车管理,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超员、闯红灯、非法加装雨伞、抢占斑马线、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无交强险、违法占道停车、逾期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期间,对查获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状态消除后方可放行;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依法暂扣并予以处罚,办牌办证后方可放行;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道路上乱停乱放、拒绝驶离的摩托车一律拖移;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整治期间,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