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医院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病人,这位病人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病症,但CT一查,在病人脑中竟然发现了一把长约10厘米刀片,从下颚处直插入病人脑中,刀尖已经靠近颅骨,看起来极其骇人。病人对此却丝毫没有察觉,他也不知道刀片究竟还是怎么进入自己脑中的。
这个脑中插了一把刀的病人名叫福元,自从数年前开始,他就发现自己身体出现了不对劲,嘴巴慢慢无法合拢,稍微用力点,脑袋都开始痛。开口受制使他没有办法正常饮食,只能喝粥,妻子小丽以为丈夫只是上火,给他来了煲了好几天凉茶,可福元的症状却一直没有减轻。
小丽担心丈夫,医院看看,福元不愿花那个钱,在村里的小诊所开了点消炎药了事。吃药吃了几天,福元的病痛好像好了几分,靠着消炎药,福元总算是稍微回归了一点正常生活,头痛得没有那么厉害,嘴巴张不开也不再困扰他,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家里人劝说不下,又见福元似乎确实好了不少,便只能由他去。正是福元的这种讳疾忌医,导致了后来的一切并发症。随着时间推移,继开口受制以及头痛后,福元又多了吐血口臭的毛病。
隔三差五吐出黑色血液让福元还觉得很高兴,认为这是身体在排毒,没有什么关系,只要再多吐个几次生意就痊愈了。福元的妻子将信将疑,没多久,福元的口中开始散发着剧烈的口臭,不仅福元身边的人无法忍受,福元自己也闻不下去,但就算一天刷个十来二十次牙,始终都无济于事,仿佛这股子臭味似乎并不是口腔问题。
年年初的时候,福元的大哥从城里回老家探亲,福元高兴的邀请其回家吃饭,在饭桌上,福元大哥却始终都下不了口,因为福元家中的那股子臭味存在感实在太强,福元大哥当场翻脸,谁家大过年请吃饭,是这种请法,福元大哥觉得是弟弟在故意气他,于是撂下筷子就往门外走。
福元连忙拦住自己的大哥,将事情的真相说出,说到一半的时候,福元又开始呕吐黑血。福元大哥一看,这情况不对,赶紧医院检查过,福元称自己只在诊所开了点药,医院花钱,毕竟这样都好几年了,也没出什么大毛病。
福元大哥觉得人的身体比金钱重要得多,于是不顾福元阻拦,带着医院,起初福元只是和医生说了自己吐血、口臭的症状,医生对福元的肠胃器官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异常。
这个结果让医生也百思不得其解,正当医生疑惑的时候,福元扭了一下脖子,转身和身后的大哥说话,正是因为这一转引起了医生的注意,医生对福元的下颚进行了检查,怀疑福元并不是肠胃的原因,而是因为头部问题,他立刻要求福元去做一个CT检查。
福元觉得这是医生故意想要多赚钱,他不乐意了,最终还是大哥说服了他。没想到检查结果出来后,现场所有人都出了一身冷汗,在福元的脑子里竟然插着一把刀,刀子的长度还不小,且根据片子来看,刀片的表面已经被腐蚀生锈,情况十分紧急。
脑袋插刀却还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数年,这种情况实在是闻所未闻,医院紧急调配专家,组建专家小组专门探讨福元的病情。最终经过商讨,专家们确定了三个方案。
刀片肯定是要取出来的,不过从哪里取成了最大的问题,医生的三个方案中,分别计划了“开颅取刀”、“口腔内开刀取刀”、“右下颌角开刀取刀”三种,最终在专家和福元家属的商讨下,决定开颅取刀。
开颅取刀方案一次性取出完整刀片的可能性最大,而且最保险,但开颅手术对福元的损伤也不小。家属在生命攸关的时候,自然是选择保命优先,至少人还是活着的。手术难度非常大,在经过各位专家十多小时的艰辛,终于得以成功。
福元脑子里的这颗定时炸弹终于被拔除,他的身体也因此遭受了一个大劫,周围的村民在得知福元如此经历之后,都纷纷表示福元这是名副其实的有福之人。
手术是成功了,但是最终福元脑子里的那把刀究竟是怎么进去的依旧还没有定论,医生要福元好好回忆下,自己下颚地方曾经有没有受过伤,因为刀是从那捅进去的,必定会留下伤口。
福元在回忆了一番后,突然想起了数年前的那个下午,当时福元还是一个摩的司机,在路边揽客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上了车,福元载着年轻人前往目的地时,半路突然被对方袭击,福元只记得当时自己的下颚被划开了一大到口子,摩托车钱都被抢走了,事后,他也没当回事怕浪费钱,直接让医生缝合了下伤口,就回家去了。
几天后,抢劫福元的年轻人就被以抢劫罪抓进了警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在当时福元觉得自己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抢劫福元的年轻人,被以一般罪行判罚有期徒刑数年。福元在意料到自己这么些年受到的苦痛都来源于吃,他不甘心,觉得之前对年轻人的判处太轻,于是再次报警。
经警察调查,该刀确实属于数年前抢劫福元的年轻人所为。福元的伤势已经达到重伤级别,按照法律来看,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从重处罚,年轻人之前的惩处是完全不够的,福元可以补充起诉。
结语
福元隐忍病症数年的主要原因是他担心自己花费太多钱财,但正所谓“风吹鸭蛋壳,财去人安乐”,生命只有一次,钱财积累再多人没了,又有何意义?